各年级:
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12-2013学年国家助学金、山大助学金及部分社会助学金的通知》及《关于评选2012-2013学年“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受助学生的通知》精神,安排我院2012年度助学金评选工作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
由年级辅导员具体安排,10.26周五上午12点前反馈结果即可。
二、山东大学助学金:
同国家助学金。
三、思源助学金:
根据学校评选要求(点击打开),我院可推荐2010级陈先云同学连续获得,需要按照学校评选要求提交材料,10.26周五上午12点前交至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其中申请表电子版发至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邮箱xgb75009@yahoo.cn。
四、莎蔓莉莎助学金:
根据学校相关通知(点击打开),我院可推荐2010级左晓青同学连续获得,不必另行提交材料。
五、 同心光彩助学金:
根据学校相关通知(点击打开),我院可推荐2010级胡龙娇、2011级李建芬同学连续获得,不必另行提交材料。
六、昱鸿助学金:
根据学校相关通知(点击打开),我院可推荐2011级张武同学获得,不必另行提交材料。
七、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
(一)资助名额及标准:
根据学校评选要求(点击打开),我院可推荐1名2012级同学参与校级评选,资助标准为大一新生4000元/人。
(二)推荐人选要求如下:
1.在校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级本科生,已获得真维斯助学金的2010、2011级本科生;
2.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高等院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就读大学的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
3.遵守本规则中的相关规定;
4.家庭经济贫困,无力支付大学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优先资助农村贫困学生,资助城市贫困学生的比例不应超过资助总人数的30%;
5.生活简朴,自愿参加真维斯店铺勤工俭学;
6.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7.申请人为二年级及其以上者的,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不低于本专业总排名前70%;
8.承诺在校期间加入学校的公益性学生社团——真维斯爱心社,参与公益互助和社会实践活动;毕业工作后,在有能力时自愿向希望工程捐款,帮助其他需要帮助的学生。
(三)关于勤工助学与社会实践
“真维斯基金”要求受助生必须到当地真维斯店铺勤工俭学,了解社会,培养社会生活技能,用自己的劳动报酬补贴学习生活费用。勤工助学时间段,由受助生根据自己情况,与真维斯店商定。每学年不少于80小时。勤工助学期间受助学生应遵守真维斯店各项规章制度,同时享受普通计时工各项待遇原则上不低于30元/天。每名受助生在真维斯店铺勤工助学的考核情况,将作为能否连续申请资助的条件之一。
每名学生每学年应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时间不少于20小时。
(四)提交材料:
参评学生应提交《真维斯基金申请表》一式三份(点击下载,除签名外均应打印,照片务必贴好),于10.26周五上午12点前交至兴隆山校区实验楼606导员办公室,同时将申请表电子版发至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邮箱xgb75009@yahoo.cn,由于该邮箱邮件数量巨大,为便于查找,申请助学金的邮件主题及附件均应以“12真维斯+姓名”格式命名,如:12真维斯张三。
(五)学院公示:
在推荐学校进行评选之前,学院将于10.30周二前在本网站公示,届时不再另行通知,请申请同学自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