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省级优秀学生和省优干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2-21 作者: 来源: 点击:
| 本科生 | 研究生 |
评选对象 | 在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本科生中推选产生。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二、三年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二、三年级)、四年制试点单位的四年级博士生 |
评选条件 | 省级优秀学生推选人必须获得过校级(含)以上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推选人必须获得过校级(含)以上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 研究生省级优秀学生推荐人必须获得过山东大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或有其他突出事迹,研究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人必须获得过校级(含)以上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 |
评选名额 | 全校拟推荐省级优秀学生30名,省级优秀学生干部15名。我院可推荐省级优秀学生1名、省级优秀学生干部1名,参与学校的差额评选。 | 全校拟推荐研究生省级优秀学生15名、省级优秀学生干部7名。我院可从研究生省级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中任选一项推荐1人参与学校差额评选。 |
评选程序 | (一)学生申请: 材料收取截至2月24日本周五16点前 1.纸质材料两种:本科生交至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李老师处,研究生交至院党委办公室蒲老师处 (1)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doc或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doc(点击下载),要求:所有表格均需A4纸双面打印,表格规格不一致者无效; (2)候选对象事迹材料,要求:A4纸打印,2000字左右。 2.电子材料三种:统一发至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邮箱xgb75009@yahoo.cn,邮件及附件命名格式如“省优干张三”、“省优秀学生李四” (1)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doc或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doc(点击下载),电子版; (2)候选对象事迹材料电子版; (3)山东大学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汇总表.xls(点击下载)电子版。 (二)学院评选:学院按照学校要求确定初选人员。 (三)全院公示:拟推荐名单于2012年3月2日前在本网站公示,届时不再另行通知,请申请同学自行关注。 (四)上报学校: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张榜公示无异议后,学院组织相关学生准备相应材料,上报学校。 |
其他说明 | 我院可推荐1个班级参与校级先进班集体和省级先进班集体的差额评选,根据我院2011年度班级工作考评结果,拟推荐2009级公共事业管理班参评,故此不再组织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