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管学院各班级:
为做好我院2016年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及评奖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综合素质测评
各班级要严格按照《山东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山大学字[2011]15号)文件精神,依据学生2015-2016学年的综合表现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测评工作。测评结果须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
1、电子版申报:
填写《山东大学综合素质测评统计表》(附件1),发至邮箱xgb75009@163.com。
2、书面材料申报:
填写《山东大学综合素质测评统计表》(附件1),打印送到学院团委办公室。
二、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及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做好此次评奖评优工作。其中,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要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为基准,按《山东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注:优秀学生奖学金比例分别调整为一等5%,二等10%,三等15%)进行;校优秀学生干部的推选要按照《山东大学本科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进行。评定结束后,须在学院公示3天,无异议后进行网上申报和书面材料申报。
1、网上申报:
学院登录“学生在线”网站进行网上申报。流程:登录“山东大学本科生奖助贷管理系统”后,依次点击“奖学金”、“校分奖学金录入”,根据指定分配计划(“单击查看分配计划”),在学号栏输入获评学生学号,点击“添加新申请”,填入相关内容后,点击“提交”即完成该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录入。审核无误后进行下一名学生的录入。
2、书面材料申报:
校优秀学生干部评定结果须报送书面材料。学院填写《山东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附件2),用A4纸打印,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学生工作部。
三、有关说明
1、依据《山东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山大教字[2014]15号)文件精神,各类评优排名采用五分制绩点排名,为与之对应,2016年的综合测评计分采用五分制,在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学习成绩*80%+基础性素质测评成绩*10%+发展性素质测评成绩*10%公式中,学习成绩为本科生院认可的五分制成绩绩点,基础性素质测评成绩和发展性素质测评成绩为按照《山东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计算出的百分制成绩除以20的五分制成绩。2012级及以上年级综合测评成绩继续使用百分制。
2、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对于正确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和促进其成长成才具有重要意义。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的领导下科学、严谨地开展。测评过程中多吸收学生参与评议监督,确保本院测评工作高质量、高效率、零投诉完成。
3、转专业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及评奖评优工作在原学院进行。获奖学生网上录入工作由原学院完成。
4、上报的纸质版综合素质测评表中,各学院须将每位学生的发展性素质具体加分标注在备注栏中。
5、各班级务必在9月14日之前完成综合测评工作,并将班级汇总的电子版与纸质版相关材料上交学院。
6、学院设立监督电话 88375009,在综合素质测评及评奖评优过程中如有问题,可拨打学院监督电话。
附件1:《山东大学综合素质测评统计表》
附件2:《山东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
山东大学政管学院团委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