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负责人:
为做好我院2016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的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1. 各项目组必须提交真实完整的结题材料。结题材料包括:
①《山东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一份(见附件1)
②项目成果(成果首页应注明课题项目名称、完成人、合作人、学院、专业及年级;成果材料以标准A4打印件形式提交
③需提交一份项目成果在校内刊物或者正式刊物发表或待发表的证明
④若成果获得奖励或获得专利,须提交复印件一份,并交验原件
⑤若有社会有关单位的鉴定意见、专家鉴定意见,请一并提交
⑥根据《山东大学关于校级科技创新基金报销范围的说明》(见附件二)要求,提供项目报销发票及报销明细
注:提供虚假成果(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或因个人主观原因严重违反合同内容者,将给以严肃处理。
2. 因故未能按期完成科研项目的可以申请中止合同,并按合同要求进行处理。
二、时间安排
1. 各项目组成员于5月8日前将结题材料纸质版提交至学院院团委105办公室,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engguantw@163.com;各项目组将报销发票按要求粘贴好后交至院团委办公室。
2. 后期学院将组织进行结项答辩,由专家现场评审,填写学院评价意见并按名次对项目进行排序。
附件一:点击打开链接
附件二:点击打开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