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研究生、本科生各团支部:
为总结交流各团支部一年来各项工作开展情况,鼓励和促进共青团工作更加积极、有序开展,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按照校团委通知要求,现组织对一年工作中涌现出的各项先进个人进行评比推荐。具体评比安排工作通知如下:
一、山东大学共青团工作各项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和要求
参评范围:山东大学“十佳共青团员”、山东大学优秀团员、共青团宣传调研与网络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科技创新活动先进个人、社团活动先进个人、校园文体活动先进个人、学术文化活动组织工作先进个人。
(一)山东大学十佳共青团员的评选条件和要求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要求进步,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基础扎实又勇于创新,作风朴实又善于沟通,做事踏实又勤于进取。
2、品学兼优,曾获校级优秀团员,操行评定为优。
3、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团员意识强,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4、积极主动承担校、院、团支部的工作,在主题教育活动中有突出表现;积极参加各类科技、文化、实践活动,特别是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校园文化活动、志愿服务等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
5、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团结和带领广大同学共同进步,努力成才,工作成绩突出,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符合团员创先争优“四带头”的标准,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
6、“山东大学十佳共青团员”申请人需填写“山东大学十佳共青团员”审批表,撰写2000字以内的个人申报材料。
(二)山东大学优秀团员评选条件和要求
1、积极要求进步,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政治素质高。
2、认真履行团章规定的团员义务,严格遵守团的纪律,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组织观念强。
3、具有强烈的组织意识,按照团员创先争优“四带头”的标准要求自己,努力成为勤奋工作的模范、刻苦学习的模范、遵纪守法的模范、开拓创新的模范,并带动周围青年共同成长,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
4、积极参加团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在主题教育活动、服务济南社区行动、校园文化活动、学生科技创新创业活动、志愿服务活动中有突出表现。
5、团结同学,关心集体,模范带头作用强,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威信。
6、优秀团员由个人申请,团支部推荐产生。推荐人选从团员评议中的优秀团员产生,“先进团支部”和“一二三”级团支部评选的优秀团员比例(占支部团员数的百分比)分别是15%、10%、8%、5%,优秀团员需填写《山东大学优秀(十佳)共青团员审批表》。
(三)山东大学共青团宣传调研与网络建设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热爱团的宣传工作,文笔写作能力较强,能积极主动向校内外媒体投稿,在校级及校外省级以上媒体发稿10篇以上或在校级网站、微博、微信等官方媒体平台上编发文章50篇以上(微博要原创,只转发不评论不计;微信一期计为一篇)者优先推荐。
2、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信息反应迅速。
3、实践经验丰富,在团的大型宣传调研活动和网络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
4、善于使用网络手段、新媒体技术创新共青团工作,服务团员青年成长成才。
(四)山东大学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活动。本年度参加过“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电子设计竞赛、机电设计竞赛、ACM程序设计竞赛等赛事,并获得校级三等奖及以上荣誉。
2、积极投身科研实践。获得我校本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立项支持并产生一定科研成果。
3、投身创业实践。作为法定代表人注册成立公司,或组建创业团队入驻联通未来青春创业社,开始创业实践活动。
4、以下情况拥有自然入选资格:
(1)参加本年度“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作品竞赛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的项目主要成员。
(2)参加本年度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机电设计竞赛、ACM程序设计竞赛等科技学术竞赛活动,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含一等奖)的项目主要成员。
(3)本年度作为第一作者在本专业B类以上(含B类)核心期刊(以山东大学核心期刊目录为准,以下同)发表两篇以上(含两篇)论文的理工医类专业本科生(其中硕士研究生至少有两篇、博士研究生至少有四篇论文被《SCI》、《EI》、《MEDLINE》或《ISTP》收录)、发表两篇以上(含两篇)论文的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类本科生(其中硕士研究生至少有两篇、博士研究生至少有四篇论文被《SSCI》、《A&HCI》、《CSSCI》或《ISSHP》收录)拥有自然入选资格。
(4)本年度获得专利、技术成果或发明创造,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科研课题获校级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奖励,其中获得发明专利,技术成果或发明创造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科研课题获省级或国家级奖励拥有自然入选资格。
(五)山东大学学生学术文化活动组织工作先进个人(教师/学生)评选条件:
1、在本年度学术文化活动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院负责人、联络人及学生信息员。
2、在全校性品牌学术文化活动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团干部和学生干部。
(六)山东大学学生校园文体活动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热心校园文化活动,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及团支部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比赛、竞赛,表现突出或成绩优异者优先推荐。
2、参加过2次以上学校大型文艺演出或4次以上院级重要文艺演出者优先推荐。
3、在校级以上文体比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者优先推荐。
4、在学校和学院艺术团或在学生会、研究生会文艺部、体育部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者优先推荐。
(七)山东大学学生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2015学年参加志愿服务有效时间不低于48小时。
2、获得省级以上志愿服务表彰者优先。
3、长期坚持志愿服务并具有典型事迹,表现突出。
4、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正义感和无私奉献精神,积极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宗旨,热心帮助他人,把志愿精神融为自身生活一部分,在细节中彰显志愿精神的精髓。
(八)山东大学社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在校、院、团支部和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工作任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积极为同学服务。
2、积极参与组织各类校园文化活动,特别在社会实践、创新、校园文化活动、志愿服务等重点工作中的策划和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
3、校级团委兼职团干部申请该奖项不占用学院名额。但需在《汇总表》中注明“校团委兼职团干部”字样。
(九)山东大学学生社团活动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具有较强的活动能力,在社团的舞台上较好的发展了爱好和兴趣,表现出鲜明个性特征的社团会员;
2、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较强工作能力和开拓精神,为社团发展和活动组织做出积极贡献的社团干部。
二、提交材料要求及时间安排
1、申报优秀各项先进个人者,请符合条件者,自行下载、填写各项个人评选推荐表(见附件)并于4月17日前发至邮箱:zhengguantw@163.com,邮件主题、附件文档的命名格式均为为:参评项目+班级+姓名,并将纸质版申请表及奖项相关支撑材料(奖项支撑材料获得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于4月17日中午12点前交至院团委,参加学院推荐评选。
2、各类单项先进个人(包括宣传调研与网络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创新创业活动先进个人、学术文化活动组织工作先进个人、校园文体活动先进个人、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社会工作先进个人、社团活动先进个人)不可兼得。
3、优秀团员需个人先向支部提交申请表格,支部根据“达标升级”等级对应比例评议确定后,以支部为单位、按照推荐顺序(在表格右上角注明推荐序号)将推荐表统一送交院团委(院团委不接收个人送交的优秀团员申请表)。
4、研究生和本科生独立分配名额,单独评选。请各团支部高度重视,一定传达到每一名团员。28岁以下的党员、团籍在我院的同学,也可以申请上述各项先进个人。
5.学生社团在本年度评比中被评为“三星级社团”及以上的,可以申报优秀社团指导教师一名,由各社团自主提交申报表格。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团委
2017年4月10日
附件:优秀团员、各项先进个人申报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