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续贷网上申请工作的通知》(点击查看)要求,现将学院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办理流程
1、学生网上申请续贷
生源地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2016年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点击查看),计划申请2017年助学贷款,应于6月15日前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提交续贷申请,填写内容应客观真实、积极向上,字数不少于100字。详细见网上操作说明(点击下载)。
非毕业班学生,如放弃申请2017年生源地助学贷款,请于2017年6月10日前将《放弃申请说明》提交至政管学院院楼105室。
2、学生准备生源地审核材料
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尽快与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咨询办理生源地贷款是否需要高校需要开具证明材料,明确需要高校开具证明材料的类别及内容。
需要经济困难证明、未办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证明的同学请填写统计表(点击下载),于6月14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xgb75009@163.com,纸质材料报送政管学院院楼105办公室;学生在读证明可至各校区自助打印机处打印或由本科生院教务科开具;学费、住宿费证明可提供学宿费收据复印件或由财务部财务大厅15号窗口开具相关证明。
3、学校审核学生续贷信息。根据国家政策,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贷款不得同时办理,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其生源地续贷申请将不予以通过;
4、生源地县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生续贷信息。
二、工作要求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国家资助政策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有需求的学生务必按通知要求及时开展续贷工作。同时,请相关同学及时联系生源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便顺利获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