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我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财字〔2017〕1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2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4〕22号文件做好2014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27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学校《关于使用“山东大学生涯伴随与服务系统”报送审核2018届毕业生生源信息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学校通知)要求,将学院2018届毕业研究生申请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根据山东省有关规定和文件要求,特困生是指符合城乡低保家庭、城市零就业家庭、农村贫困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山东生源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
不超过本年级毕业生总数的5%。
三、评选办法及程序
1.学生申报:在确认自身符合上述条件的基础上,拟申报学生提交如下三种材料,于11月2日22点前上交至年级负责人处(2015级硕士统一汇总至王跃处):
(2)书面申请纸质版一式两份,可以打印,但签名必须手签,无固定格式要求,自行撰写,800左右;
(3)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一式一份,证明材料包括生源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合法的低保证或工会出具的《特困职工证》、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残疾人证等。
2.张榜公示:学院将初选名单张贴于洪家楼校区1号楼走廊宣传栏处公示,张榜公示时间拟定为11月4日至5日,届时不再另行通知,请申报学生自行关注。
3.上报学校:公示无异议的,上报学校。
四、注意事项:
上报学校的特困生源学生,应当在本年度生源上报工作中(通知另发),将个人扩展项二标注为“特困”字样(除此以外,扩展项二不得填入其他任何信息)。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