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校长奖学金是学校授予在校学生的最高荣誉,用于奖励具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人格修养、出众的学业成绩和科研水平、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综合素质最为优秀的学生。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7年度本科学生校长奖学金(综合)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院2017年度校长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人数及奖励额度
参评学生为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学生。校长奖学金(综合)获奖人数视校长奖学金(单项)评审情况确定,最多不超过30人,奖励额度人民币10000元/人。
校长奖学金是学校授予在校学生的最高荣誉。校长奖学金(综合)用于奖励具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人格修养、出众的学业成绩和科研水平、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综合素质最为优秀的学生。我院可推荐1名候选人参与校级评选。获得综合奖的学生同时授予“全面发展标兵”荣誉称号。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年基础性素质成绩“优”以上;
(三)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当学年必修课、限选课(包括出于各种原因进行重修的必修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四)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各项校纪校规,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六)及时足额缴纳学宿费。
参评学生除需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下列条件:
(一)学习成绩特别优秀,历学年均获一等奖学金或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总分排名第一;
(二)创新能力突出,创新成果显著;
(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
(四)获得过省级以上荣誉称号或有海外经历者优先。
三、评选程序
1、学生申报。纸质版电子版材料要求如下通知。
2、年级评议。辅导员在年级范围内组织年级评议,严格审核学生申报资格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确定本年级推荐人选,并于11月9日(周四)上午11点前将本年级推荐人选及次序上报学院。
3、学院评选。各年级将推荐人选及次序上报学院后,由学院组织复审复查。复查合格同学进行答辩(答辩时间与地点由辅导员再行通知),个人陈述6分钟,评委提问2分钟,请各位同学严格控制时间,严禁超时。请各位答辩同学提前十五分钟到场,拷取PPT并抽签。欢迎学院学生前来参观学习。
4、学院公示。学院评选完成后,将于11月10(周五)前在本网站公示拟推荐人选。届时不再另行通知,请申请学生自行关注。
5、上报学校。公示无异议后,通知拟推荐人选准备材料,汇总至学校,参与校级评审。
拟推荐人选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如下:
(1)《山东大学本科生校长奖学金(综合)申请表》(点击下载):除签名手写外均需打印(双面打印),纸质版和电子版均需报送;
(2)学习成绩单(包含必修课、限选课):原件,仅需报送纸质版;个人写实性事迹材料简介:自己撰写,150—200字,要求语言凝练、突出本人特色,仅需报送电子版;
(3)《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点击下载)(纸质版)
(4)个人近期免冠半身证件照(电子版)
上述材料均一式一份,纸质版材料于11月8日下午18点前交至青岛校区华岗苑南楼312桑老师处,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邮箱xgb75009@163.com。由于各种邮件数量巨大,为便于查找,邮件主题及附件均按“年度+奖项+姓名”格式命名,如“17校长奖张三”。
6、学校考评。学生工作部负责对学院报送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审核无误后,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候选人进行面试答辩,由学校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拟获奖人选。
7、学校公示。评审结束后,将评审结果通过校园网等形式向全校学生公示,并公布公示电话、电子信箱和接访地点,接受广大同学监督。对于学生提出的各种疑问,积极开展调查,认真处理,及时给予解释、答复。
8、确定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奖者。
9、表彰奖励。学校召开颁奖典礼,对本年度校长奖学金获得者进行隆重表彰、奖励。
四、注意事项
申报学生所上交全部材料务必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严肃批评教育,并将本次行为作为在今后所有奖学金的评选过程中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