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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安排

发布日期:2022-10-14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年级:

  根据学校《关于评选山东大学(青岛)2021-2022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院22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奖励对象和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我院本年度可推荐 6名 学生参与本年度国家奖学金的校级评选。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2021-2022学年度德育考评成绩为“优”;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2021-2022学年度学习成绩处于专业(班级)前10%;

 5.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在本次评奖学年内受学校纪律处分者无参评资格;

 7.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三、工作流程

    1、组织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应于10月17日周下午17点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院学工办公室(华岗苑南楼312)老师处,以便参与学院的统一评审,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提交申请材料的方式及要求如下:

1)纸质版《(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符合评审条件的学生下载并填写《(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学生填报时应按照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附件2规范认真填写,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学号必须检查准确无误,院系及专业需检查是否为官方全称。(注:“编号”最后由学院确定名单后统一填写。表格为一页,正反两面,不得随意增加页数。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填写完毕后,学生打印《(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将纸质版一式二份交至学工办公室(华岗苑南楼312)老师处

电子版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发送至邮箱xgb75009@163.com同时申请者需填写信息采集问卷星(链接https://www.wjx.cn/vm/YD3arAW.aspx)

2)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第7条的学生,应提交相关支撑材料,各类奖项均需提供复印件一式二份(若有参评论文,均需提供论文收录期刊封面、带有作者名字的目录页和正文复印件,另需附图书馆文献收录证明;若有参评专著,需提供专著封面及扉页复印件)。所有佐证材料需由本人签字(如无本人签字将不予以认定);

   (3)其他获奖证书或说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自己留存,待学院审核)

2、学院组织答辩评审。学院成立以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为组长,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评审小组,拟于10月18日(周)晚19点在振声苑W208教室通过答辩的方式等额确定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答辩安排如下:

1)答辩要求:申请人按抽签顺序依次上台参加答辩,答辩由个人陈述(4分钟)、评委提问(1分钟)两部分组成。

2)答辩材料:PPT等展示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0月1812:00(以电子邮箱收件时间为准),未按时提交者答辩现场不予使用。申请人答辩材料一旦提交后内容不得更改。答辩材料接收邮箱:xgb75009@163.com。

3)签到时间:10月18日(周18:30,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评审结果将于10月18在本网站公示,届时不再另行通知,请申请学生自行关注。

3、材料规整。公示无异议后,学院组织拟推荐候选人进行线上申请,并将推荐学生名单严格按照要求通过系统进行“学院审核”,同时导出全部推荐学生的《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4、材料报送。学院将材料报送学校,候选人参与校级评审。

四、注意事项

1、为提高审核工作的准确性与科学性,学生要严格按照《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不得随意更改表格内容或使用自制表格,同时杜绝出现评审标准过于宽松,评审把关不严,材料填报不符合要求的现象。  

2、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学工办

202210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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