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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安排

发布日期:2023-10-12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年级:

根据学校关于评审山东大学2023年度研究生奖学金的通知》(点击打开,以下简称“学校通知”)精神及学校研究生奖学金工作会各项要求,将我院2023年度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参评范围及评审原则

由学院党委按照学校要求组织评审委员会,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委员以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为主,学生委员以没有申报奖学金者为主。

参评范围: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档案及工资关系已转入山东大学、无固定工资收入)在学研究生(规定学制年限内);(2)“援疆博士师资专项计划”及签订非在职协议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可参与研究生奖学金评比;(3)“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及签订在职协议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可参与学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奖评比;(4)“科研经费博士生”专项计划招生的博士生学业奖学金由导师全额承担;(5)录取类别为全日制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超出规定学制年限的研究生、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国际学生可参与校长奖评比。

硕博连读研究生第一二学年按硕士研究生身份参评,第三学年至毕业按博士研究生身份参评;本科直博研究生按博士研究生身份参评。

研究生参评学年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2)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3)培养计划所修课程单科成绩不及格者;(4)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5)因私出国、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者;(6)未按时交纳当年学费或住宿费者。

所有奖学金的评审,申请人均须在学校及学院划定的参评范围以内,且要符合各项要求和条件。

全部奖学金面向全部符合条件的学生开放申报。申报前,学生应仔细阅读学校通知,明确学院可推荐参评的各奖项名额及申报要求,一旦上报,视为了解并认同学校通知各项要求,学院评选委员会将按各奖项申报要求酌情确定各个奖项的拟推荐人选。

二、评审程序

(一)研究生申报

1.申报校长奖、国家奖、社会奖的研究生:

完整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方视为报名成功。报名的截止时间为10月13日周五17点前。

纸质材料:(1)《政管学院2023年国家社会奖学金申报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表”);(2)科研成果的纸质原件。请将科研成果的纸质原件按申报表中所列顺序依次放在档案袋中,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一份贴在档案袋表面,一份放在档案袋内成果最上面,交学院华岗苑南楼316王老师处。逾期不交不再接收。已交材料不予更换补充,奖学金评选完成后退还。

电子材料:问卷星《政管学院研究生成果清单》(链接https://www.wjx.cn/vm/Yomy3ac.aspx#)。按照申报表中所填成果提交问卷,有几个成果提交几次问卷;同个成果多次提交的,以截止时间前的最后一次提交为准。请按照问卷星提示自行设置查询码以便查询提交情况。查询链接为https://www.wjx.cn/resultquery.aspx?activity=188430074。申请参评校长奖、国家奖、社会奖学金的研究生,请务必全面、规范填写。

注意:

1)取得一定科研成果的学生方可申报。科研成果要求如下:

①申请各类研究生奖学金,科研成果均不允许不同学年重复、累积使用,2022-2023学年参评的科研成果需在2022年10月1-2023年9月10日期间发表(校长奖学金除外);

②博士研究生只可使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获得的成果;硕士研究生只可使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获得的成果;硕博连读研究生第一二学年按硕士研究生身份参评,第三学年至毕业按博士研究生身份参评;本科直博研究生按博士研究生身份参评;

③科研成果应为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获得的发明专利授权或重要的应用专利,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其他形式的科研成果等。所交科研成果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均必须是所在培养单位,申报人的第一单位均必须是所在培养单位,成果必须正式公开发表,清样/用稿通知等各种形式的证明一律不算成果;

④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材料应均为原件、且发行/取得时间在2023年9月30日以前,否则不予审核上会。

2)申报前必须与导师沟通,慎重填写申报表“导师是否同意”栏。导师不同意申报的,取消申报资格。

3)国家奖、校长奖与社会奖不兼得。

2.申报优干奖的研究生干部填写《政管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表》(附件2)交至辅导员处即可,截止时间同上。优干奖可与国家奖、社会奖、学业奖兼得。

3.学业奖不必专门申报,原则上仍以综合评价成绩、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为主要评审依据,具体评审办法由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学院直接按照评审委员会决议进行评选,结果另行公布。学业奖能否与国家奖、社会奖兼得,以评审委员会议决定的评审办法为准。

(二)学院核查

学院对照科研成果清单核查成果原件,形成上会材料。

(三)学院评审

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上会材料确定国家奖、社会奖拟获奖人选以及校长奖拟推荐人选,确定学业奖评审办法,形成优干奖评审意见。

(四)公示结果

相关结果在学院网站学生发展板块工作通知栏目中公布,届时不再另行通知,请全体研究生自行关注。

三、拟获奖学生准备获奖材料上报学校

10月19日(周四)前,拟获奖学生参考《山东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报送材料说明》(附件3)网上录入成果;

待学院审批成果并通过后,拟获奖学生引用该成果申报相应奖项,待学院审批奖项通过后网上导出《审批表》和《个人成果清单》;

拟获奖学生将《审批表》和《个人成果清单》于10月23日(周一)12点前一并报送至华岗苑南楼316王老师处;学院视公示情况报送学校。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研工办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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