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大学(青岛)《关于评定2024-2025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山东大学助学金的通知》,现将我院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定对象、名额及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山东大学助学金的评定对象、评定标准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山东省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山大助学金一览表》。
各项助学金的申请与审核通过学生管理系统(http://211.86.56.236/login.do)进行。学生需登录系统,在“学生信息”模块准确完整填写“基本信息”、“家庭成员情况”、“家庭经济情况”后(注意:所有信息全部填写,不留空白),之后进行助学金申请,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2。各项助学金的申请表均可从系统中导出,将所有空余信息补充完整,并调整格式至一页或一张纸的正反面,以A4纸打印,无特殊要求的不得手写。
二、评定程序
1.材料报送。助学金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10月11日(周五)下午16:00前。
材料报送方式:
电子版材料:发至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邮箱xgb75009@163.com,申请励志奖学金、助学金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格式为:“21级+励志奖学金项目名称+姓名”,如“21级国家励志奖学金张三”;“21级+助学金项目名称+姓名”,如“21级国家助学金张三”。
纸质版材料:国家励志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山东大学助学金申请表均一式一份交至学院张苗老师处(华岗苑南楼316办公室)。
2.辅导员审核。辅导员须认真审核,请于10月12日(周六)下午16:00前,在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学生成绩符合评选条件后点击“通过”完成审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国家助学金、山东大学助学金等级进行调整,无需学生另行申请,准确无误后点击“通过”完成审核。
3.学院评选。学院奖(助)学金工作组评审产生助学金候选学生。评审结果将于10月16日(周三)前在学生管理系统内公示,届时不再另行通知,请申请同学自行关注。公示无异议,将相关材料报送学生资助中心。
4.学校评审。学生资助中心将审核通过的候选人材料汇总,报请学校奖(助)评审委员会和相关捐资单位评审,产生拟定人选,公示无异议,确定最终受助学生名单。
三、注意事项
1.助学金受助学生需为2024年秋季学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各申请者在材料报送时,务必规范,相关表格下载后要将所有空余信息补充完整,并调整格式至一页或一张纸的正反面,以A4纸打印上报。
3.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相互不能兼得;国家助学金三个等级之间不能兼得;国家助学金与山大助学金不能兼得。
附件:1.2024—2025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山东省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山东大学助学金一览表
2.助学金模块网上系统使用说明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