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根据校团委《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交流总结与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17—2018学年度社会实践活动考核评比工作安排如下:
一、团支部及各立项团队交流总结与评比
(一)团支部进行年度社会实践交流总结与评比推荐
1.学生向所在团支部上交社会实践报告以及相关辅助性证明材料。
2.团支部进行社会实践汇报交流活动,其中,申报院级“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和“优秀社会实践报告”的同学须向所在团支部汇报社会实践活动的过程、成果与心得。
3.支部组织对本支部同学社会实践的情况进行核实并评比,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每名同学的社会实践考核等级进行认定,确定社会实践考核成绩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其中优秀25%)。
4.评选推荐本支部的优秀社会实践报告和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本支部的优秀社会实践报告(第一作者年度社会实践考核等级需获得“优秀”等级),数量为支部人数的5%。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评选出本支部的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数量为支部人数的5%(先进个人其年度社会实践考核等级必须为优秀)。
各支部需要填写《山东大学本科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考核成绩统计表》、《***支部优秀社会实践报告汇总表》(附件1)《***支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汇总表》(附件2),被评选为优秀报告和先进个人的同学需要单独填写《***同学优秀社会实践报告推荐表》(附件3)、《***同学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4)。
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以支部为单位于9月14日下午16:00前交至院团委(华岗苑南楼312),电子版打包发送至zhengguantw@163.com(邮件和文件包都命名为“***支部先进个人/优秀报告推荐材料”)。
(二)立项团队总结考核
1.按照《关于开展“重走改革开放之路,砥砺爱国奋斗之情”2017-2018学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立项的通知》(请登录山东大学官网--青春山大查阅)的要求,各级立项团队需向学院团委提交《****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结题书》(附件5)及立项结题材料。团队结题材料包括团队总结、团队专题调研报告、社会调查报告或科研攻关报告(报告不得超过8000字,尽量不要彩打,报告作者总人数不得超过10人)及取得的实践成果辅助证明材料等,所有材料按先后顺序统一装订成册。
注意:报告封面需标明学院、团队或个人报告、第一作者姓名及其他作者、指导老师、报告全称等。为避免浪费,请勿使用文件夹、夹子等,直接订上即可。
2.各团队还需填写《***团队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宣传报道情况统计表》(附件6),统计本团队在校内外媒体发表的宣传报道稿件及新闻。
3.各团队同时提交具有代表性的活动照片和反映活动情况的视频资料;接收单位的回执或赠送的锦旗、感谢信等;与学生实践基地签订的协议书复印件;媒体对各实践团队活动报道情况的有关资料(复印件、证明、视频资料等);各实践团队为当地解决现实问题、技术难题、或提供服务的辅助性证明材料等。
以上结题材料及相关证明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hengguantw@163.com(邮件和文件压缩包都命名为“***团队结题材料”),纸质版交至社会实践负责人处(2016级交给李姝,;2017级交给程洁琼)。截止时间为9月20日17:00。
二、学院交流总结与评比
1.学院拟定于9月21日组织各立项团队结题答辩,并留存结题成绩备查。组织年度院级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优秀团队、优秀社会实践报告交流评比、推荐,并将相关评审材料留存备查。答辩暂定4min展示、2min评委问答,请答辩队伍严格控制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及答辩要求另行通知)
2.学院团委将在对学生或团队社会实践活动进行回访的基础上,参照学校评比项目及有关要求,确定校级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优秀团队、优秀社会实践报告、优秀指导教师推荐名单;同时在校级评优候选名单中推荐省级评优候选名单。
三、各社会实践专项团队及其他立项团队
1.参与“新知青 新家乡”、“沧海桑田四十年 青春实践话发展”、“讲好改革开放故事,承新时代青年使命—山东大学青年宣讲团”、“服务山东·山大方案”等社会实践专项以及在校级学生组织、社团及其他单位立项的社会实践团队单独划拨评优名额,不与学院重叠。
注:以上专项单独划拨评优名额,仍需参与学院答辩。
2. 请相关社会实践团队于9月27日前向校团委邮箱sdushsj2018@163.com提交《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结题书》及立项结题材料(调研报告等)。提交时请将材料命名为“【专项】+社会实践团队名称”。
3. 校团委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考核,评定校级“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优秀社会实践报告”;并择优推荐省级评优候选名单。经费审批与报账工作另行通知。
四、其他
跨学院组队的同学先进个人和优秀报告由学籍所在学院推荐。请向立项团队所在学院开具《跨学院组队社会实践证明材料》交所在团支部、学院团委,由学籍所在学院团委根据立项团队学院开具的社会实践证明材料及向接收实践单位落实情况给予综合评定。
联系人:李姝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团委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