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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度本科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11    作者:     来源:     点击:

 

据学校《关于开展青岛校区2018年度本科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审核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说明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或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办理

1.收集材料:年级为单位收集相关同学《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确认表》、《**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回执单》及其他需要学校受理的材料。(《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下方沿虚线剪下,学生支付宝信息自己留存),并于914日(周五)中午12点前将年级纸质版材料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华岗苑南楼312

各班统计本学院各年级本科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信息,统计时可参考【2018年国家开发银行在线系统导出名单】(点击下载),但不局限于该名单,广泛了解学生办理生源地贷款情况,确保无人缺漏。

2.提交材料。学院汇总上报学工部。

3.办理回执。学生工作部将尽快为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回执将由学生工作部保留,部分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贷款回执办理后需寄回家乡,请学院及时至学生工作部领回。

三、学生信息完善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需登陆https://sls.cdb.com.cn,完善个人贷款信息。重点完善个人基本信息通讯信息就学信息(学号、学院一栏务必准确填写)、家庭信息联系人信息其他信息中的各项内容,每一项务必真实、准确填写。操作说明(点击下载

四、生源地助学贷款发放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预计将在11月中下旬到账。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由贷款银行汇至学校账户,财务处根据学生欠费情况扣除学费及住宿费(若贷款金额小于欠缴学费住宿费金额,不足部分由学生自付),缴费凭证由财务处统一转至学院会计处,学生可去领取。

五、注意事项

1.根据国家政策,生源地贷款与国家助学贷款不可兼得,已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不可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请于914(周五)前提交生源地贷款材料。

联系电话:58630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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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32-58630301,5863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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