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本科生、研究生各团支部:
山东大学“绽放奋斗青春·投身强国伟业”2019-2020学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已经顺利结束,为做好本年度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工作,表彰在本次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团队与先进个人,根据校团委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学院本学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评比表彰与交流总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比表彰与交流总结
(一)第一阶段: 9月15日前,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年度社会实践评比推荐与交流总结
1、学生向所在团支部上交个人社会实践报告以及相关辅助性证明材料。
2、团支部进行社会实践汇报交流活动,其中,申报院级“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和“优秀社会实践报告”的同学须向所在团支部汇报社会实践活动的过程、成果与心得。汇报交流活动中参与人数应不少于团支部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保证评比推荐过程公正公开。
3、支部组织对本支部同学社会实践的情况进行核实并评比,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每名同学的社会实践考核等级进行认定,确定社会实践考核成绩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其中优秀25%)。
4、评选推荐本支部的优秀社会实践报告和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本支部的优秀社会实践报告(第一作者年度社会实践考核等级需获得“优秀”等级),数量为支部人数的5%。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评选出本支部的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数量为支部人数的5%(先进个人其年度社会实践考核等级必须为优秀)。
各支部需要填写《山东大学本科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考核成绩统计表》(附件14)、《***支部优秀社会实践报告汇总表》(附件10)《***支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汇总表》(附件8),被评选为优秀报告和先进个人的同学需要单独填写《***同学优秀社会实践报告推荐表》(附件11)、《***同学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9)。
(二)第二阶段:9月15日-9月22日,组织年度社会实践评比推荐与交流总结
1、请各项目团队认真组织撰写《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结题书》和团队社会实践报告(不少于8000字)。
2、院团委在对实践团队成果进行审核的基础上,参照学校评比项目及有关要求组织立项团队进行结题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将在队长群中通知,请队长留意),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优秀团队、优秀社会实践报告、优秀指导教师评比推荐与交流总结,并将相关评审材料留存备查。
3、答辩评比过程中,要求至少一位团委老师、一位负责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团委委员以及各班团支书全程参加,保证结果公平公正。综合结项材料审核结果与现场答辩成绩,团委评出校院级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优秀团队、优秀社会实践报告、优秀指导教师推荐名单,同时在校级评优候选名单中推荐省级评优候选名单(每个单位限推荐一支候选团队)。学院优秀推荐名单评出后,将在政管学院网站上对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4、院团委评比推荐工作结束后,组织2019-2020学年优秀社会实践个人与团队交流分享会,以促进下一步社会实践工作更好开展。
二、工作要求
为继续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各项工作要求,本学年社会实践评比表彰尽量采用线上形式(具体形式请留意队长群通知)。本学年社会实践评比表彰项目包括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学生优秀社会实践报告四项。当学年考核优秀的学生方可参加当学年与社会实践相关的各类评比表彰(优秀社会实践报告评比不受此限制)。
(一)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
1、推荐团队应完整提交社会实践结项材料,其中社会实践活动调研报告不少于8000字,并在校级媒体上发布过两篇及以上新闻稿,在省级、国家级媒体上发布过新闻稿的团队优先考虑。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面对实践地工作开展给予重要帮助、重大支持、建言资政等起到重要作用的团队给予优先考虑,对在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方面起到重要推动作用的团队给予重要考虑。学院将参考《山东大学暑期社会实践答辩评审标准》进行评分。
2、根据校团委指标分配,我院今年共有4个推荐校级优秀社会实践团队的名额。
3、省级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推荐名单应从校级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推荐名单中产生,学院可推荐1支团队参评。
(二)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
1、推荐教师应积极参与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指导工作,原则上随队指导团队开展5天以上的社会实践活动。根据校团委指标分配,我院今年共有1个推荐校级优秀社会实践团队指导教师的名额。
2、省级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推荐人选从省级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的指导教师或所在学院推荐社会实践指导教师中产生,不再另行推荐。
(三)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
1、推荐个人应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体会深刻并有一定的成绩成果,在年度社会实践活动成绩考核中获得“优秀”等级。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在返家乡助力当地脱贫攻坚等社会实践参与中表现突出的同学给予重要考量、大力选树。跨学院组队的同学由队长所在学院推荐,并同时提交队长所在学院开具社会实践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交由该生所在团支部、学院团委进行评定。
2、按照校团委名额分配,我院先进个人推荐人数为本科二、三、四年级总人数的2%。
3、省级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学生推荐人选同时从校级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推荐名单中产生,学院可推荐1名学生参评。
(四)学生优秀社会实践报告
1、推荐社会实践报告应紧密结合实践活动过程、体现实践活动成果,内容丰富、逻辑清晰,具有实效性与创新性,字数不少于8000字。
2、各获评同学填写并提交《山东大学学生优秀社会实践报告汇总表》、推荐参加校级优秀社会实践报告评比的《山东大学学生优秀社会实践报告推荐表》。
3、根据校团委指标分配,我院今年共有3个推荐校级学生优秀社会实践报告的名额。
三、材料上交
1、个人社会实践报告的提交:通知要求的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以支部为单位于9月20日中午12:00前交至院团委(华岗苑南楼312),电子版于2020年9月20日12点前打包发送至zhengguantw@163.com,邮件主题及文件名命名为“XXX支部先进个人/优秀报告推荐材料”格式。
2、团队社会实践结题材料的提交:通知要求的材料纸质版于2020年9月20日12点前交至院团委办公室(华岗苑南楼312),电子版于2020年9月20日12点前打包发送至邮箱zhengguantw@163.com,邮件主题及文件名命名为“XXXXX团队社会实践结题材料+队长姓名”格式。
3、个人、团队除上述规定提交的材料外,若有可报送的视频资料等,请将刻录的DVD、CD以及其他辅助材料纸质版一并交院团委。
四、各社会实践专项团队及其他立项团队
1、参与“返家乡·战疫情”、“百廿今回首,寻访筑梦人”、“服务山东·山大方案”硕博服务团、“绽放战疫青春·坚定制度自信”理论宣讲、“助力就业·展望未来”实习专项等暑期社会实践专项担当划拨名额,不与学院重叠。同时,2020年寒假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主题宣讲”、学期中的“青春担当·战疫有我”专项社会实践以当时工作通知为准进行核定,另行通知。各专项与单位立项中“优秀”、“良好”、“合格”等级的名额在实践队伍总数中的配比为3:4:3,专项评优将由校团委单独组织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校团委答辩信息详见青春山大通知。)
2、校级专项的社会实践团队除须按照上述材料上交要求将材料按时上交学院备案外,还需于9月23日24:00前向校团委提交《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结题书》、社会实践报告和社会实践接收证明(若有其他要求会单独通知各专项),实践报告应不少于8000字。将文件打包并命名为 “【专项名称】学院+社会实践团队名称”,并以该名称为邮件主题发送到sdushsj2020@163.com。
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团委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