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为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资助政策和措施精准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山东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山大学字[2019]17号,见附件1),及青岛校区《关于开展校区2020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学院2020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对象
学院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包括2020级新生。
二、认定程序
(一)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机构
1.建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
各学院成立由分管本科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组长,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辅导员为成员的认定工作组。工作组设联系人一名,如工作出现变动,应及时调整工作组成员。
2.成立班级(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
各年级以班级(专业)为单位,成立以学生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其中,学生代表应从班干部(党员)、舍长、普通同学等不同群体中产生,人数视年级(或专业)人数合理配置,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专业)总人数的2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须在本班级(专业)范围内公示。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程序(见后附表格)
三、审核及调整
1、认定结束后,学校将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校园卡消费大数据查询等方式核实认定结果。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取消学生认定资格和已获得的相关资助,追回资助资金,并在一定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的公平公正,认定期间学院设意见反馈邮箱(xgb75009@163.com),学院意见反馈电话(0532-58630198),学校设立意见反馈信箱(qdxgb@sdu.edu.cn),并开通意见反馈电话(0532-58630268),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实行动态调整。学年之内,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提交《山东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调整表》(附件5),按上述流程补充进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发生显著好转,应及时告知学院,退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
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安排
序号 |
时间安排 |
事项 |
工作内容 |
备注 |
1 |
9.9 |
各班健全认定工作机构 |
9月9日12:00前,各班根据通知要求,成立本年度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名单及小组组长报至各年级辅导员处,并在班内部进行公示。 |
要确保将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纳入认定资助范围(根据教育部文件,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孤残、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优先认定)。 |
2 |
9.9-9.14 |
学生线下提交材料 |
老生9月11日前,新生9月14日前,提交以下材料至班级认定小组组长处,并汇总至各年级辅导员: 1.【必交材料】 :《山东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学生本着诚信、负责的态度,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填写,并需本人手工填写个人承诺:“本人承诺以上所填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学生本人(或监护人)签字,确保《申请表》的真实性及准确性。 2.【选交材料】:学生结合自身情况选择性提交以下材料(材料可拍照提交电子版,如没有以下情况,可不用提交): (1)贫困户精准脱贫明白卡、建档立卡户证、低保证、残疾证、烈士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2)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提供相关受灾说明(受灾照片或媒体宣传报道等); (3)学生本人或核心家庭成员的大病支出相关材料(诊断书及医疗费用发票复印件); (4)其他家庭经济困难相关材料。 |
3 |
申请学生线上申请认定、量化评估 |
老生9月11日前;新生9月14日前,登陆学生管理系统(http://211.86.56.236/login.do)(推荐使用火狐或谷歌浏览器),用户名为学号,老生密码同教务系统密码,新生密码为“xg.身份证号”(如有X须大写),也可以用统一认证登录。线上申请操作见《困难认定模块使用说明》(附件3) (1)学生个人信息维护:进入进入“学生信息”模块,维护“基本信息”、“家庭成员情况”、“家庭经济情况”等三项信息,家庭经济情况相关信息与《山东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保持一致。往年已填写信息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请确保填写内容准确完整、不留空白,否则无法进行困难认定申请。 (2) 学生申请认定:学生进入学生管理系统“困难认定”模块,点击“申请”,即可看到系统从家庭经济情况自动调取的四项量化评估数据,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进入申请页面,依次如实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即可完成申请。 |
4 |
9.15 |
辅导员线上量化评估 |
各班认定小组组长将学生线下提交的材料于规定时间(老生9月11日、新生9月14日)提交至辅导员处,辅导员结合材料,在全面掌握学生经济情况的基础上,9月15日前进行量化评估,具体操作流程为: 辅导员登录学生管理系统,点击“学生信息”模块,审核学生所填信息,审核无误后批量审核通过(辅导员审核完学生信息后,学生界面将不能进行个人信息的修改)。辅导员点击“困难认定”模块,根据计分原则将第五项“家庭遭受突然变故(包括:遭受自然灾害;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财产意外重大损失等情况)”得分(可填1-10分)录入系统,系统自动计算出学生量化得分。 辅导员可按照从高至低的顺序自动排序,初步判断学生的困难程度排序。 |
5 |
9.16-9.19 |
各班级民主评议确定认定结果,上报材料 |
辅导员带领本年级评议小组成员于9月19日前,参照学生申请材料、学生日常消费(娱乐消费、奢侈品消费、常用电子产品价格等)、操行表现(勤俭节约、自立自强、热爱公益等)及影响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其他情况,对线上量化评估结果进行充分了解和讨论,形成集体决议后可对困难认定结果进行适当调整和修正,最后参照量化评估得分形成困难认定结果,认定结果分为特殊困难和困难两级。 并以年级为单位填写《xx年级2020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附件4),于9月20日前,发送至xgb75009@163.com邮箱。 |
6 |
9.21-9.25 |
认定结果录入及公示 |
9月20日前,各年级辅导员将认定结果录入系统,学院审核通过后,在系统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届时不在另行通知,请相关同学及时关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联系学院公示电话:58630325、58630198反映咨询。 |
附件1-5(点击此处下载)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