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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本科生社会实践考核评比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06    作者:     来源:     点击:
2011级、2012级、2013级本科各团支部: 

根据《山东大学本科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修订)》的相关规定,为及时、有效地完成2011级国英双学位、20122013级四年制本科学生2013-2014学年度社会实践活动成绩考核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910日(周二)上午10点前,学生向所在班级团支部上交《社会实践写实记录及考核登记表》、社会实践报告、辅助性证明材料等; 

二、团支部核算每名同学的学年社会实践活动总时间;团支部在辅导员的指导下组织汇报交流与民主评议会,对学生申报考核等级进行民主评议;申请优秀的同学需要在团支部大会上进行交流汇报,学生根据汇报情况进行评议,评选团支部成员25%比例的学生作为优秀等级。各支部在民主评议结果的基础上对学生当学年的社会实践活动成绩进行初步认定,将初评成绩填入《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考核成绩统计表》,13份,916日(周二)上午10点前报送学院团委,同时报送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zhengguantuanwei@aliyun.com 

9月16日上午10点之前,各支部要同时完成对团支部全体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进行逐一回访,回访结果填入《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成绩考核抽查回访记录单》,对回访中发现问题的学生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回访结果修订《考核成绩统计表》。916日上午10点前,请团支书同时将《抽查回访记录单》(11份)打印版送至学院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zhengguantuanwei@aliyun.com 

三、各支部在仔细审核社会实践报告真实性的基础上,评选出本支部的优秀社会实践报告,数量为支部人数的5%。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评选出本支部的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数量为支部人数的5%(注:先进个人其社会实践考核等级必须为优秀)。并分别填写《优秀社会实践报告汇总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zhengguantuanwei@aliyun.com 

同时要求被评选为优秀的报告和个人填写单独的优秀社会实践报告推荐表、先进个人推荐表,连同优秀社会实践报告(按照汇总表顺序排序)于916日上午10前交到院团委办公室。 

四、916日(周二)上午10点前上报院团委材料: 

1、纸质版 

1)《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考核成绩统计表》一式三份,班级团支书、辅导员需签字后上交。 

2)《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成绩考核抽查回访记录单》 一式一份。 

3)《优秀社会实践报告汇总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 

4)评选为优秀报告和个人的同学填写《优秀社会实践推荐表》或《先进个人推荐表》,连同社会实践报告一并上交。 

2、电子版: 

所有电子材料压缩打包发至zhengguantuanwei@aliyun.com。邮件与压缩包名称统一以团支部名称命名,如“12级科社团支部”。 

1)《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考核成绩统计表》 

2)《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成绩考核抽查回访记录单》 

3)《优秀社会实践报告汇总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汇总表》 

4)评选为优秀报告和个人的同学上交《优秀社会实践推荐表》或《先进个人推荐表》。 

2014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实践考核答辩工作另行通知。 

附:相关规定,请学生认真阅读,按照要求执行。 

(一)考核组织 

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考核工作由班级团支部、学院团委和学校团委共同完成。其中,辅导员在班级团支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完成考核等级的初步认定;学院团委、学校团委分别组织学院层面与学校层面的抽查回访,完成对考核等级的最终认定。 

(二)考核等级划分及成绩 

社会实践活动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优秀人数一般占参加考核学生总数的25%。当学年,社会实践活动考核优秀计95分、考核合格计80分、考核不合格者计0分。 

(三)考核合格的基本条件 

学生在本学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总时间达到十天以上(以家庭角色体验为主的实践活动时间达到十五天),提交真实、详细、准确、完整的《写实记录及考核登记表》,以及不少于2000字的社会实践报告(根据活动形式与内容,可以是家庭体验报告、岗位体验报告、社会调查报告、专题调研报告、科技开发报告、实践活动心得等),以及辅助性证明材料,班级团支部评议认可,学院团委、学校团委回访确认,无弄虚作假现象存在。 

此次考核时提供的社会实践报告可以是学期内、寒假内或者暑期内的某一段时间的社会实践活动,也可以是几个时间段社会实践活动的汇总总结。只要总时间符合要求即可。学生提交的考核报告必须是学生个人撰写的。不能以团队的整体报告据为己有,作为自己的考核报告,可以是参与团队社会实践时,自己的心得体会或者团队报告中自己撰写的那一部分。 

(四)考核优秀的基本条件 

学生在本学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总时间达到十天以上(以家庭角色体验为主的实践活动时间达到十五天),提交真实、详细、准确、完整的《写实记录及考核登记表》,以及不少于3000字的切合实践主题、突出实践感悟,对学生成才、企事业单位成长或地方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具有一定参考应用价值的社会实践报告(根据活动形式与内容,可以是家庭体验报告、岗位体验报告、社会调查报告、专题调研报告、科技开发报告、实践活动心得等),以及辅助性证明材料,并取得显著成绩成果及良好的社会影响,班级团支部评议认可,学院团委、学校团委回访确认,无弄虚作假现象存在。 

此次考核时提供的社会实践报告可以是学期内、寒假内或者暑期内的某一段时间的社会实践活动,也可以是几个时间段社会实践活动的汇总总结。只要总时间符合要求即可。学生提交的考核报告必须是学生个人撰写的。不能以团队的整体报告据为己有,作为自己的考核报告,可以是参与团队社会实践时,自己的心得体会或者团队报告中自己撰写的那一部分。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团委

2014年96

附件一:山东大学本科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 

附件二:社会实践考核成绩统计表 

附件三:社会实践记录回访记录单 

附件四:优秀社会实践报告汇总表 

附件五:优秀社会实践报告推荐表 

附件六: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汇总表 

附件七: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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