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奖学金重新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30 作者: 来源: 点击:
因国家新近增设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山东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及社会奖学金评审的新精神,现将今年我院研究生奖学金(除国家奖学金、山东大学校长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及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外)评审办法做如下调整,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重新申报。
一、参评范围:
凡取得正式学籍的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的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转博士后第一年可按硕士三年级身份参评)均可申请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二、基本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博士研究生应有较突出的科研成果,科研成果作者第一单位必须为山东大学。
5.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学术文化活动等方面表现优秀;
6、全面发展,综合素质突出,年度德育考核为良好以上。
三、研究生奖学金种类、额度及基本条件
四、评审时间安排
1、 学生本人填写《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
2、12月2日(周日)下午将申请表纸质版一份、科研成果及奖励证书原件交院党委办公室。
3、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初选名单,公示2天。
4、公示无异议的获奖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奖学金申请,打印《山东大学2012年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交院党委。
注意:学术成果发表时间截止2012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