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参加2013年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安排我院相关工作如下:
一、评选范围
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的第一申请人应是2012年8月31日以后省内学位授予单位具有学籍的研究生(包括在职攻读专业学位人员,不包括同等学力在职申请学位等在册学员),申报成果应是在校期间以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名义所取得的研究成果。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的评选注重技术创新和实际应用。
二、材料报送
1.名额:本次我院可推荐2人参与学校差额评选。
2.材料要求:
①《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申报评审书》一式2份(点击下载,严格按填表说明填写)。
②有关材料根据申报成果的不同需要予以提供,装订成册,一式2份。包括: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或直接反映本成果的材料,如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等(著作、论文须是正式出版的);科技查新报告书;科技成果鉴定书;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应由其工作单位出具该申报成果为非工作职务成果的证明和相关材料。申报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申报评审书不要加任何装饰性封面。
3.上报时间:
上述两种材料的纸质版请务必于3月15日(本周五)下午16点前交至院党委办公室李老师处,同时将材料①的电子版发送至han@sdu.edu.cn,邮件主题和附件均以“张三的研究生省优科创成果”格式命名以便查找。
4.注意事项:
材料申请截止后,学院会视申报情况组织评审,并对结果进行公示。届时不再另行通知,请申请同学自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