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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1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年级党支部(党小组):

  为加强对2014级新生(含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党员的教育管理,使新生党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员意识,提高自身素质,切实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根据 《中共山东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新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做好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教育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1.指派专人负责
  各有关年级党支部(党小组)应指派专人负责新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收取登记工作,并协助院党委开展党员档案材料的审查、保管工作。
 
  2.收取组织关系介绍信并登记
  9月19日前,各有关年级党支部(党小组)负责人将本党支部(党小组)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收取完毕,填写《政管学院2014级学生党员基本情况统计表》(点击下载),由党支部(党小组)负责人签字后,与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并交至院党委办公室(1#109房),电子版发党委邮箱zgdw@sdu.edu.cn。
  注意:严格按表格中填写示例的格式填写;本校升学的研究生,尤其是本院升学的研究生,也要填入此表。

  3.核查组织关系介绍信、审查组织档案
  院党委按照统计表核查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组织档案。
  接转组织关系须持有县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正式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关系介绍信不符合规定或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档案材料缺少者暂不接收,待符合要求后再予以转接。
  组织档案审查内容如下:
  (1)审查发展党员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发展单位是否具有审批预备党员资格;是否在学习、工作单位培养发展;培养期、发展时间、入党人年龄是否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等。
  (2)审查档案材料是否真实。认真核查材料时间、内容、字迹等,查验有关证件信息是否与材料信息相符,有无涂改及造假现象。
  (3)审查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党员档案材料一般包括:《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

  4.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对于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新生党员原所在党组织联系,查明原因,并请其出具相关补充材料或书面证明。如审查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请将其党员档案材 料报党委组织部。经核实,情况属实的,一律不予承认。未经组织部同意,不得将新生党员的《入党志愿书》等材料寄回原所在党组织。

  5.填写上报统计表格
  院党委按学校要求填写上报统计表格。

  6.集中办理介绍信接转手续
  院党委将介绍信(第二联)统一交至党委组织部办理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介绍信回执联(第三联)下发至各有关年级党支部(党小组),由党员本人邮寄至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即可。

  7.及时做好党内信息管理系统数据维护工作
  院党委于10月中旬前,根据组织关系转接情况统一进行新生党员的信息采集和数据录入工作,及时维护和更新本单位信息。
  其中,属于校外转入的,录入信息的具体要求请参照《山东大学党员党组织信息库指标解释》(附件四)中的“三、人员管理信息录入维护标准——(一)党员”部分;留在本单位的,请根据实际情况维护其基本信息(如个人身份、隶属组织、主要任职单位)、工作岗位信息集(如工作岗位、岗位开始日期)、学历信息集、学位信息集等;属于校内跨单位转移的,学校已将这部分党员转入新党组织,请各单位再根据这部分人员实际情况对其基本信息、工作岗位信息集、学历信息集、学位信息集等进行维护。

  二、新生党员教育培训工作

  1.组织参加党校的一期培训
  按照中央文件精神,为加强新党员对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教育,本科党员新生,应在第三学期报名参加党课培训。

  2.配好新生预备党员的培养联系人
  各有关年级党支部(党小组)要指派党性觉悟高、责任心强的正式党员作为新生预备党员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要及时了解新生预备党员在思想、工作、学习和履行党员义务等方面表现情况,督促和教育预备党员严格按照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争取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院党委 
2014.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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