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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山东大学 “赵惠新研究生创业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3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年级:

为鼓励研究生响应国家号召、利用所学专业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为提升社会创业氛围、拉动经济增长做出自己的贡献,山东大学校友赵惠新先生在我校设立山东大学赵惠新研究生创业奖学金,现将本年度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校生,结合本专业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并有志于毕业后独立创业。

二、奖励标准及名额

奖励标准:每人5000元人民币

奖励名额:全校评选10人,我院可酌情推荐若干候选人

三、评选条件

1、参评研究生学年综合测评等级须为“优”、“良”。

2、无学术不端行为;

3、课程成绩均在60分以上(以培养计划所修课程成绩为准);

4、学籍状态需为在籍,并按时缴纳学费、住宿费;

5、积极参加“挑战杯”、”创青春“等创新创业类比赛,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和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

6、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优先考虑:独立或合伙注册公司或在相关创业孵化机构孵化;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产品或服务项目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山东大学“赵惠新研究生创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申请书(不少于2000字),不必附成绩单(成绩单由学院确定推荐人选后统一打印报送)等相关证明材料,于10月9日(周四)上午12点前上报至院党委办公室(1#109房,挂人事工作办公室牌),申请表及申请书的电子版发院党委邮箱dw77001@163.com,邮件主题及其附件命名格式均为“张三申请赵惠新研究生创业奖学金”。

2、学院依照评奖标准,推荐候选人至学校。

3、学校将成立评审小组,确定最终人选并予以公示。

 

院党委      

2014930

附件1:《山东大学“赵惠新研究生创业奖学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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