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党支部:
为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宏观管理,保证发展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结合我校和我院实际情况,现就2015年发展党员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结合省委高校工委下达给我校的年度发展计划,学校2015年发展党员计划总量比去年减少30%,学院相应以同比例减少。
二、请各支部根据本单位现有党员队伍情况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情况,按照党委分配的2015年度发展党员计划数(附后),填写《2015年度发展党员计划申请表》和《2015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名册》(点击下载),书面、电子版各一份,于5月14日(周四)12点前报院党委,其中:书面材料交院1#109房院党委办公室(挂人事工作办公室牌),电子版发zgdw@sdu.edu.cn。
年级
|
分配计划数
|
计划来源
|
14级博士
|
1
|
15.3党课报名
|
13级硕士
|
8
|
14年计划中剩余
14.12考过党课、15.3党课报名
|
14级硕士
|
6
|
14.12考过党课、15.3党课报名
|
11级国英
|
2
|
14年计划中剩余
14.12考过党课、15.3党课报名
|
12级本科
|
14
|
14年计划中剩余
14.12考过党课、15.3党课报名
|
13级本科
|
10
|
14.12考过党课、15.3党课报名
|
合计
|
41
|
|
三、工作要求:各学生党支部接通知后,应立即汇报所在年级辅导员,由辅导员指导进行。最终形成的申请表和名册,必须经辅导员审核、并在纸质表上签字后,方可报送。
四、党委组织部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规划,结合2014年各单位发展党员、党员教育管理和党内管理信息系统维护等工作情况,审查确定各单位2015年度发展党员指导计划数,并反馈给各单位。届时,如学校反馈结果与各支部上报情况无变化,学院不再另行通知。
五、计划执行过程中,如需要调整,可在9月30日前将调整方案以书面形式报党委办公室审批,调整人数控制在计划数的10%以内。
院党委办公室
2015.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