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级研究生新生:
为做好2015级新生的落户工作,根据学校公安处相关通知要求,现将新生落户有关要求予以说明,请需要进行户口迁移的同学按照要求办理。具体如下:
1、需要办理户籍迁移手续的同学:请将新生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工本费1元交至负责人处,同时将一寸照片电子版发至负责人邮箱,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要求近期免冠彩色;JPEG或JPG格式。
2、不需要办理户籍迁移手续的同学:请直接将录取通知书交负责人,公安处要一一进行审查,随后返还。
截止时间:9月8日周二20:00前
注意事项:
根据济南市户口变动费标准,户口迁来学校者每人交《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工本费1.00元。
户口迁移以当年入学报到为限。公安机关不受理单个户口落户手续。
本通知适用于2015级全体硕博研究生。
MPA学生只须提交录取通知书,请于9月8日上午入学教育时带到会场交给李老师,最晚于9月8日下午入学教育时带到会场交给MPA教育中心助管同学。
院党委办公室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