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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5年度研究生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0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班级: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评选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鲁教学字〔20163 号)文件精神、《山东省高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鲁教学字〔20131)文件要求和学校《关于评选2015年度研究生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精神,学院决定开展2015年度研究生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均不含2015级)。

二、评选条件

研究生省级优秀学生推荐人必须获得2015年度山东大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或有其他突出事迹,研究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人必须获得2015年校级(含以上)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

三、评选程序和推荐名额

符合条件的研究确定自身申报项目,于33日周四11点前将要求材料的纸质版送至学院1#109房学院党委办公室李老师处,电子版发dw77001@163.com。不同申报项目要求报送的材料如下:

 

申报项目

须提交的纸质版材料、注意事项

须提交的电子版材料、注意事项

省级优秀学生

1. 《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一式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

2. 推荐人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用第三人称撰写)

3. 申请人获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 《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一式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

2. 推荐人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用第三人称撰写)

 

省级优秀学生干部

1. 《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一式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

2. 推荐人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用第三人称撰写)

3. 申请人获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 《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一式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

2. 推荐人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用第三人称撰写)

注意:

同一个学生只能在研究生省级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中选择一项上报;学院将从研究生省级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中选择一项推荐1人至学校参与差额评选。

学院将于3411点前在本网站通知公告栏(更多)中公示拟推荐人选及推荐项目,届时不再另行通知,请申请学生自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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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32-58630301,5863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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