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6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鲁学位办〔2016〕9号,详见附件 ),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组织研究生指导教师及有关管理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并按文件要求进行申报。每个培养单位限报2项。
二、各单位要加强对立项项目的管理,在研项目要按年度提交项目进展报告,并按计划完成研究工作,及时结题。对于应结而未结题的项目,各单位要督促项目负责人加强项目研究工作。超过原计划结题时间1年以上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书面说明延期原因,由各单位在提交申报材料时一并上交我办。
对于项目研究进展与实施成效好的单位,学校将在项目遴选推荐时给予倾斜。
三、请各单位于2016年9月27日前,将《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一览表》1份,以及相关电子文本等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后推荐上报省教育厅。
所有电子材料文件名需注明材料名称、单位及第一完成人(如:申请书-山大**学院-姓名;一览表-山大**学院-姓名;附件1文章-山大**学院-姓名;附件2鉴定书-山大-**学院-姓名等)。
相关文件和表格可见附件或在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办网站下载。
联系电话:88364673
邮箱:pyb@sdu.edu.cn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二o一六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2016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项目申报相关材料点击打开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