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及职员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29 作者: 来源: 点击:
全院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及职员聘任工作的通知》(山大人字〔2016〕117号,点击打开,以下简称“学校通知”)要求,将学院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及职员聘任工作安排如下:
一、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
(一)学校设岗依据
综合考虑各教学科研单位学科建设、学术产出、减员空岗数量等因素,结合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现状,合理设置各类、各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根据学校2016年11月29日召开的专业技术职务及职员聘任工作部署会议(以下简称“学校工作会”)精神:2016年度正高岗位数按“退一补一”核算,但并非有退休一定给予设岗,也非符合岗位聘任条件者多就一定设岗,全校范围内破格晋升正高者名额单列。
(二)申报范围及聘任时间
本次申报范围是2016年9月1日在职的事业编制教职工。申报材料及任职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聘任时间为2016年9月1日。
为延揽人才,本次教师职务高级职务岗位同时面向校外招聘,校外应聘者申报材料为近五年工作业绩,聘任时间为实际入校报到时间。学院本通知亦不再设置浏览权限。
(三)申报条件
高校教师系列使用2016年公布实施的教师职务申报条件(详见山大人字〔2016〕40号,点击打开)。2016年度教师职务申报采用全新条件,相关文件此前已通过邮箱下发至学院教师,旧条件不再适用。
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系列,按照《关于开展2010年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工作的通知》(山大人字[2011]39号,点击打开;涉及到的具体条文请各其他专技老师咨询该系列聘任工作的牵头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新修订的条件(学校另行公布,待公布后会直接链接到此处)并行使用一年。
(四)学院工作程序
1.公布设岗方案
人事部按照设岗原则拟定设岗方案,经学校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委员会研究通过后予以公布。
根据学校通知,节选与学院相关岗位类别的岗位设置方案如下:
| 正高级职务 | 副高级职务 |
教学科研 | 教学科研型、科研型: 校本部37+威海校区6 教学型:≦2 应用技术开发型:≦1 破格:≦8 | 校本部:71(含教学型≦5) 威海校区:18 应用技术开发型:≦1 |
思想政治教育 | 1 | 3 |
工程、实验 | 2 | 9 |
图书、档案、文博 | 1 | 3 |
教育管理研究 | 3 | 5 |
2.个人申请
申报人员登陆“山东大学教职工信息服务平台”(http://staff.sdu.edu.cn)核实、完善教学科研业绩数据,对照申报条件进行申报,最终可生成《山东大学推荐评审(副)教授岗位人员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说明:
(1)操作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山东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操作说明》(点击打开)并在申报过程中时刻对照学习使用系统。系统用户名为工资号,密码忘记请自己重置;进入系统后鼠标点选第一行红底白字导航栏上的“人力资源”后弹出悬浮菜单,再鼠标点选悬浮菜单中“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栏下的“操作说明”即可开始申报。
(2)一览表上的各种数据,管理权限不同,修改权限也不同,若有问题,应当首先确定这个数据归哪个部门管理,然后直接找归口单位解决。其中:
①如何确定数据的归口单位:在系统中点击“选择岗位”开始申报后,出现页面的前三行分别为“人事科研对照(点击打开)”、“基础信息查看”、“科研教研信息”,点击每行后面的蓝色字段,即可出现载有具体内容的页面,该页面的最上方即为与该页面所载内容有关的说明,通过研究这些信息,可以确定数据的归口单位。需要注意的是,各单位均有各单位的工作机制,请务必按规定办事。
②一览表中的前两行个人基本信息无法修改,若确实有问题,请找人事秘书汇报给学院研究后报学校解决。其中,申报次数指有限次数申报的次数,学院在系统里面点选“中评会通过”算1次,系统自动计数。
③学院人事秘书可以审核的项目有“教研及其他成果信息”和“工作学历演变”两部分,后者对应的是一览表中的“学历演变情况”和“主要工作经历”。若需修改:请先在系统内录入完毕,然后持证明材料的原件(刊物/奖状/学历学位证书等)到学院人事工作办公室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在个人系统中显示。
④技术问题建议先发邮件,电话不容易接通。
⑤有关课程:导出的一览表中,每个学期授课课程所对应的学时和学生数都是汇总数据。汇总结果按照课程号、课程名称、授课对象、课程类别和授课时间为一个单元进行汇总;2016年度课程还没有导入系统,若申请人现有课时量已达到申报条件规定的标准,不必再理会本年度课程问题,若申请人现有课时量必须加入2016年度课程才能达到申报条件规定的标准,则可手写到一览表中,然后由学院本科教学秘书签字、学院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审核签字:都直接在一览表课程部分的“院审核人”部位签字即可。
⑥务必按照《学校通知附件3:关于规范填报项目及学术成果的说明》规范填报项目及学术成果:
(4)有关代表作:系统会提示申请人选择代表作。每人可选一至三个成果,最少选一个,最多选三个,多于三个或不选均无法提交。根据学校工作会精神,代表作可以是任何成果(但建议选择论文),个人选中的代表作将在外审中发送给校外专家评阅。
(5)所有自认符合条件的老师均应申报,根据学校工作会精神,申报情况是学校批复岗位数的考量之一。
(6)一览表生成并下载预览版确认无误后,应在系统中提交给学院审核。未提交的学院无法查看,也无法生成原件。注意:所谓一览表原件,指的是学院审核通过的正式版,而非带有“预览”字样的预览版。
3.上交申报材料
截止时间:12月2日本周五17点前。按照学校工作时间表,学院必须在规定的12月9日报送材料前公示满5个工作日,因此,请申报老师务必按时报送材料。
需要报送的材料有:
(1)一览表:报送材料时学院无法审核通过,因此报送预览版即可;A4至正反面打印,需本人在正面右下角签字。资格审核完成后,公示前,学院在系统中操作审核通过或不通过,打印一览表原件公示,送交学校复核前申请人在原件上签字。
(2)一览表“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中所列论文的原件。
(3)一览表“任现职以来出版著作或主编、参编教材”中所列著作或教材原件。
(4)一览表“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成果及奖励”中所列成果原件及奖励的奖状原件。
(5)其他专技的老师除上述(1)-(4)外,还需提供一览表“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中所列论文的收录检索证明,此证明需自费前往中心校区图书馆查新站办理(点击打开科技查新委托流程)。上一年度其他专技资格复核通过人员只提供新成果。
根据学校要求(尤其是其他专技老师务必做好)所有材料用一个袋子封装,封皮贴个人姓名,申报系列、岗位,个人所在单位及手机号码。
4.学院进行资格审核
依照申报材料对《一览表》中的每个字段进行逐个审核,形成有关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的结论。
学校对于审查不严的单位将核减其下一年度岗位指标。请申报老师务必严肃认真申报,切实杜绝因为个人申报不实造成不良后果。
5.学院公示资格审核结果
学院将申报人《一览表》和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的结论一并公示5个工作日。
注意:
上述1-5环节,无论申报哪个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都需要在学院统一走完流程。
下面的6-11环节,教师系列在学院完成,其他专技按照学校通知要求由各系列聘任工作牵头部门完成,也即:其他专技只在学院完成上述五个环节,剩下的都在牵头部门完成。
6.将申报材料送交学校复核
教师系列的材料由人事秘书送学校。
其他专技的材料由申报老师本人送参评系列聘任工作牵头部门,送交前,请申报老师认真学习牵头部门发布的通知,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7.学校下达岗位数
学校将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下达至学院。
8.学院评审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教学型和教学科研型教师组织教学答辩,院级学术委员会对教学科研型和科研型教师组织学术答辩。
学院中评会按照下达的推荐数额(不超过岗位数的两倍)对正高级职务申报人员进行排序推荐;按照岗位数额对副高及以下职务申报人员进行评审。
9.学院公示评审结果
学院公示中评会评审结果及申报材料,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10.学院推荐至学校
学院将副高级职务评审结果报高评会审定,中级职务评审结果报人事部备案。
需要补充评审材料的老师补充材料后一并送交学校(如推荐为正高的需在此环节补充同行专家鉴定材料,等等)。
11.学校开展后续程序
见学校通知中有关学校整体工作程序的规定。
(五)其他问题的说明
1.破格晋升
为促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对未达到规定任职年限但科研成果特别突出的教师,继续实施破格晋升制度。破格申报副教授,由各院级学术委员会自行组织评审,占用本单位岗位数;破格申报教授,由学校统一组织。
2.有限次申报
对教师职务聘任继续实行同一职务有限次申报制度(评审材料送外审计为申报一次),第二次申报必须在首次申报基础上取得新的成果;二次申报未晋升人员如有突出成果或对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经学校同意后,允许进行第三次申报。三次申报不成功者建议转为非教师岗位。
3.出国人员聘任
对于公派出国研修人员,在学校批准的期限内允许参加职务申报。评审通过的人员,按期回国者,自回国报到之日起予以聘任;逾期回国者,不予聘任。
4.评审收费
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同行专家评议费标准为每人1500元,破格申报教授职务为每人3500元。
缴纳评阅费由申报老师本人完成,先去人事部聘用管理科开单子,然后到财务部缴费(要求财务部开具发票)并记清缴费号,反馈给人事部聘用管理科即可。
5.具有专业技术条件要求的管理岗位人员(从事会计、审计、统计、新闻编辑、档案管理、工程技术等相关工作),经个人申请、单位同意、学校审批,可按专业技术岗位管理。
6.因工作需要变更专业技术岗位类别人员,在新岗位工作满一年者方可申报高一级职务。
二、职员聘任工作
(一)申报范围
2016年9月1日在职且符合相应职员任职条件的事业编制管理人员均可申报。
(二)岗位设置
根据教育部控制比例要求,2016年度管理岗位设置方案根据空岗情况进行核定,其中七级及以下职员根据申报情况进行设置。
(三)工作程序
六级及以上职员评审工作由党委组织部组织,工作方案另行公布;七级及以下职员按照《山东大学关于开展2015年度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山大人字[2016]3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问题的说明
1.岗位申报条件中涉及的任职“年资”按截止年月减起始年月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申报材料需为任现职员职级或同级行政级别以来取得,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
2.岗位聘期期满考核为“优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
3.经学校批准转为管理岗人员,可按相应任职条件参加本次岗位申报。
三、相关规定
(一)严肃纪律
申报人员应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对于弄虚作假、违反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山东大学学术纪律处分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异议期公示制度
为加强民主监督,保证工作程序公开、透明,严格实行异议期公示制度,对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情况认真核实,及时处理。
四、本通知由学院人事工作办公室解释。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