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6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山大人字〔2017〕4号,以下简称“学校通知”,点击打开)要求,将学院2016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院事业编制教职工。其中:
公派出国人员暂不考核,按照学校批准期限回国后,再补考核;
聘干人员正常参加考核;
经学校派出的借调人员正常参加考核,由所在单位参考派往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进行考核;
2016年入院工作的人员,已试用期满的正常参加考核,在试用期中的参加年度考核但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2017年入院工作的人员不参加考核;
2016年办理退休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2016年调入校内其他单位的人员在调入单位参加考核,2017年校内其他单位调入学院的人员在原单位参加考核。
二、考核内容
考核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依据,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三、考核等次及标准
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各考核单位应以考核内容为基本依据,完善考核标准。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益,以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确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的条件见学校通知;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需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强;
3.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比较强,工作态度比较认真;
4.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5.廉洁从业。
四、考核组织
学院党委负责组织实施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
学院党委成立由学院党政联席会成员组成的考核小组,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人事工作的学院领导任副组长,其他为成员;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党委办公室(人事工作办公室),学院党务人事秘书担任考核小组工作人员;考核小组成员报学校人事部备案。
全院教工以党支部为单位,由党支部书记牵头组织实施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
当代社会主义研究所与学院同属一个党委,随科社系党支部开展考核。
五、考核基本程序
(一)系党支部书记牵头,召开全系教工会议,系主任应协同组织实施。
(二)教工本人会前填写《山东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会上进行个人总结、述职。《山东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的电子版由教工本人发学院党委邮箱dw77001@163.com,纸质版本人签字后上交系党支部书记即可;具体填报方法见《教职工年度考核系统操作方法说明》(点击打开)。
(三)全系教工会议根据总结述职情况、参考教工《山东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所载思想学习情况和主要工作业绩进行民主评议,按照学院分配的“优秀”名额民主推选考核等次为“优秀”的人员,如有应当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的情况,会上一同确定;系教工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推选各等次人员时原则上应当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四)经全系教工会议取得一致的考核结果,由系党支部书记统一填入《山东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考核等次栏内,集中报送至考核小组办公室。
完成时间:2月27日周一上午12点前。
(五)学院对考核等次为“优秀”的人员进行公示后,集中报送至学校。
六、注意事项
1.全系教职工会原则上应当与本支部“两学一做”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统筹开展,详情见《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山大党组字〔2017〕6号);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在参加本系教工会时,要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度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山大党组字〔2017〕3号)、《关于做好2016年处级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的通知》(山大党字〔2017〕4号)、《关于认真开好2016年度中层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山大党组字〔2017〕7号)等通知要求,就学院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向教工征求意见,并原汁原味向学院党政联席会反馈。
2.学校分配给学院的“优秀”名额根据参评人数细分至学院各单位为:科社系(含基地)共2个,公管系1个,国政系2个,政治学系2个,行管系2个,机关2个。
3.学院正处级领导的考核等次由组织部确定后转人事部直接录入系统,因此不参评“优秀”也不计入本系“优秀”名额分配基数;出国人员不计入本系“优秀”名额分配基数。
4.考核结果的使用及其他说明详见学校通知。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