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山东大学第四届“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19 作者: 来源: 点击:
全院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四届“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活动。现按照学校党委宣传部《关于开展山东大学第四届“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传承发展·自信担当——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二、活动目的
通过围绕主题开展系列活动,大力弘扬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传统美德、中华人文精神,引导广大师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国家观、文化观,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增进文化担当,充分发挥学校在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中的独特作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高等教育各环节。
三、活动内容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这条主线,突出校区特色、学校、学院、学科特色、专业特色,通过以下形式广泛开展相关活动。
1.教育阐释。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开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系统融入思想政治理论课、哲学社会科学及相关学科专业和课程。加强对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传统美德、中华人文精神的研究阐释,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丰富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和现代价值。以提高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主学习和探究能力为重点,培养学生的文化创新意识,增强学生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社会实践。充分发挥共青团、学生会、学生社团的作用,
通过主题班会、论坛讲座、党团活动、参观故居旧址、探访历史古迹、体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形式,引导大学生深入了解国情民情,树立文化自信。利用重大历史事件和中华历史名人纪念活动等,展示爱国主义深刻内涵,培育爱国主义精神。
3.校园文化。凝练大学精神,充分利用学校博物馆、校史馆、图书馆、档案馆、文化体验馆等育人载体,深入挖掘校内的古迹旧址、文化遗产、景观景点和校史、院史、学科史、人物史等丰富的教育资源,发挥其独特的文化育人作用。举办读书月、诵读会等活动,依托文学生活馆等文化载体,组织学生阅读、诵读、书写中华经典著作,提升品位。推进戏曲、书法、高雅艺术、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成果。制作适合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传播的传统文化精品佳作,推动优秀传统文化网络传播。
四、时间步骤
2017年6月-12月,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活动征集(即日起至6月30日)。各单位结合实际,围绕活动主题、按照活动内容制定工作方案和具体实施计划,积极策划活动品牌。所申报活动可以是多年来持续开展且2017年仍在继续开展的,也可为2017年以来新近开展或打算开展的。填写《第四届“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活动成果征集表(点击下载)》,并于6月26日(周一)17点前发送至学院党委邮箱dw77001@163.com。
第二阶段:活动开展和成果培育(6月底至8月底)。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根据申报活动内容,积极整合校园文化资源和教育资源,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广泛发动党团组织、学生社团,选择符合自身特色的活动方式,依托有效载体,创新活动手段,打造富有时代气息、体现文化内涵、具有价值导向的品牌活动,营造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浓厚氛围,推动活动形成声势、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成果申报和评选表彰(9月至12月)。各单位根据前期填报的《征集表》,认真凝练活动成果,形成1500字左右文字材料和成果相关图片3—5张,文字材料要文风朴实、重点突出、内容详实、特色鲜明,照片要有典型性、代表性。于9月13日(周三)17点前将以上材料发送至学院党委邮箱dw77001@163.com,邮件标题为:XXX单位“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申报材料。学院汇总后报学校。学校将对所征集的活动成果进行评选表彰,并择优推报教育部组织的评选活动。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