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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05    作者:     来源:     点击:


全院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7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的通知》(山大人字〔2018〕10号,以下简称“学校通知”,点击打开)要求,将学院2017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院事业编制教职工。其中:
  公派出国人员暂不考核,按照学校批准期限回国后,再补考核;
  聘干人员正常参加考核;
  经学校派出的借调人员正常参加考核,由所在单位参考派往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进行考核;
  2017年入院工作的人员,已试用期满的正常参加考核,在试用期中的参加年度考核但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2017年办理退休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2017年校内其他单位调入学院的人员在原单位参加考核。

  二、考核内容
  考核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依据,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三、考核档次及标准
  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各考核单位应以考核内容为基本依据,完善考核标准。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益,以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一)确定为合格及以上档次需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强;
  3.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比较强,工作态度比较认真;
  4.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5.廉洁从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应当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或者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弱,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低;
  3.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一般,或者工作作风明显不足;
  4.能基本履行岗位职责但质量不高,或者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或责任事故,或者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
  5.能基本做到廉洁从业。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应当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或者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方面较差;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
  3.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薄弱,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差,经常迟到、早退,经批评教育不改;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或累计旷工5个工作日,但未超过15天;
  4.未能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不能廉洁从业,且情形较为严重;
  6.除访学、进修、培训、组织派遣、产假等原因外,教学工作量不能达到岗位规定要求或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不合格的教师;
  7.因公因私出国人员,严重违反外事纪律。

  四、考核组织
  学院党委负责组织实施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
  学院党委成立由学院党政联席会成员组成的考核小组,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人事工作的学院领导任副组长,其他为成员;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党委办公室(人事工作办公室),学院党务人事秘书担任考核小组工作人员;考核小组成员报学校人事部备案。
  全院教工以党支部为单位,由党支部书记牵头组织实施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
  当代社会主义研究所与学院同属一个党委,随科社系党支部开展考核。

  五、考核基本程序
  (一)系党支部书记牵头,召开全系教工会议,系主任应协同组织实施。
  (二)教工本人会前填写《山东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会上进行个人总结、述职。《山东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的电子版由教工本人发学院党委邮箱dw77001@163.com,纸质版本人签字后上交系党支部书记即可;具体填报方法见《使用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导出年度考核表操作说明》(点击打开)
  (三)全系教工会议根据总结述职情况、参考教工《山东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所载思想学习情况和主要工作业绩进行民主评议,按照学院分配的“优秀”名额民主推选考核等次为“优秀”的人员,如有应当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的情况,会上一同确定;系教工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推选各等次人员时原则上应当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四)经全系教工会议取得一致的考核结果,由系党支部书记统一填入《山东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考核等次栏内,集中报送至考核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间:3月8日周四下午17点前(学院教工大会后)。
  (五)学院对考核等次为“优秀”的人员进行公示后,集中报送至学校。

  六、注意事项
  1.根据2016年学校招聘管理岗、专业技术岗招聘公告“2016年入校管理岗、专业技术岗人员首个聘期为三年,聘期到期严格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且聘期内至少有1次年度考核优秀的纳入学校相应常规体系,其他人员不再续聘。”
  2.本年度,学院获拨“优秀”等次名额11个,根据参评人数细分至学院各单位为:科社系(含基地)共2个,公管系1个,国政系2个,政治学系2个,行管系2个,机关2个。
  3.学院正处级领导的考核等次由组织部确定后转人事部直接录入系统,因此不参评“优秀”也不计入本系“优秀”名额分配基数;出国人员不计入本系“优秀”名额分配基数。
  4.考核结果的使用及其他说明详见学校通知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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