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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8年度“政管校友教育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03    作者:     来源:     点击:

全院各单位:

为奖励我院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岗位表现优秀的教职工,根据《山东大学政管学院校友教育基金管理使用办法》和《山东大学政管校友教育奖评选办法》,现将2018年度校友教育奖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范围

    政管学院在编、在职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青年教师奖评选条件:

1. 年龄在45岁(含)以下,从事教育工作三年以上;

2.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模范履行职责,师德高尚;

3.高质量地完成教学工作任务,年终学生评价成绩不低于90分;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4.在教学研究、科学研究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或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二)优秀教育管理工作者奖评选条件:

1.科级及以下教育管理岗位教工。

2.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从事教育管理工作三年以上。

3. 立足本职岗位,兢兢业业,模范履行职责,热情为师生服务,做出突出成绩,赢得师生的尊敬和赞誉。

三、奖励人数及额度

     优秀教师奖:2人,每人3000元人民币;

     优秀教育管理工作者奖:1人,每人3000元人民币

四、评选程序

 1.申请教师根据评选条件及个人情况,填写《政管校友教育奖申请表》(附件1),经系(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后上报评审小组;

 2.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获奖人选,报送政管学院校友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通过,公示无异议,向全院公布获奖人员名单。

五、材料要求

申请表(纸质版一份)及有关证明材料请于412日(周五)下午15:00前交院党委办公室。

联系人:宋柏锟 0532-58630302

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山东大学政管学院校友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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