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研究生社会实践奖学金和优秀干部奖学金评选安排
发布日期:2014-10-08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励研究生勇于创新、全面发展,营造适宜拔尖创新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学校将开展2014年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社会实践奖学金和优秀干部奖学金的最终获得方式:
按学校要求:“优秀干部奖学金可以兼得,其余各类奖学金均不可兼得。”即:
社会实践奖学金 不可以 与其余各类奖学金(包括国家、优秀研究生及各类社会奖)兼得;
优秀干部奖学金可以与其余各类奖学金(包括国家、优秀研究生及各类社会奖)兼得。
二、社会实践奖学金和优秀干部奖学金的申报方式:
申请其余各类奖学金(包括国家、优秀研究生及各类社会奖)者,可以同时申报社会实践奖学金和优秀干部奖学金;
可以单独申报社会实践奖学金和优秀干部奖学金、或只申报其中一项;
成果(实践/工作经历)不可重复使用:申报社会实践奖学金和优秀干部奖学金时,所填成果(实践/工作经历)均应为2013-2014学年所取得的。
三、社会实践奖学金和优秀干部奖学金的评选方式:
先评选其余各类奖学金(包括国家、优秀研究生及各类社会奖);
若没有获得其余各类奖学金(包括国家、优秀研究生及各类社会奖),所申报社会实践奖学金和优秀干部奖学金正常评选;
若获得其余各类奖学金(包括国家、优秀研究生及各类社会奖),社会实践奖学金评选资格自动取消,所申报优秀干部奖学金正常评选;
单独申报社会实践奖学金和优秀干部奖学金、或只申报其中一项者,正常评选;
评选时所依据的是申报者2013-2014学年所取得的成果(实践/工作经历)。
四、申报材料:
申报社会实践奖学金者填写上交《2014年度社会实践奖学金申请表》(点击下载)
申报优秀干部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点击下载)
请将相关成果按申报表中所列顺序依次放在档案袋中,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一份贴在档案袋表面,一份放在档案袋内成果最上面,于10月9日(周四)17点前报至院党委办公室(1#109房,挂人事工作办公室牌)。
与其余各类奖学金(包括国家、优秀研究生及各类社会奖)兼报的,只提供一份成果即可
注意:
1.申报奖学金要求导师必须知情并同意,导师不同意申报的,取消评奖获奖资格,申报表格原则上要求导师亲笔签字。
2.所交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材料应均为原件,否则不予审核,无法参加奖学金评审。
3.请务必按时提交材料,逾期不再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