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全院师生党建研究成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03 作者: 来源: 点击:
全院师生: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党建研究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全院师生党建研究成果进行统计汇总。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统计范围
全院师生个人和集体的党建研究成果均可申报。
二、成果要求
1.研究成果的时限为2010年1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
2.个人和集体的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调研调查报告、教科书等。
3.研究成果一般应是在经新闻出版机构批准的公开或内部报刊发表或出版社出版的论文、论著。虽未公开发表,但确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对实际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的调研调查报告、方案、建议等。
4.研究成果时限以发表或出版时间为准,非正式出版物的时限以有关部门的采纳意见、转发文件或成果鉴定的时间为准。所有成果不以写作时间及“前言”“后记”中的说明或其他证明为据。著作类出版时限以第一版时间为准。
5.申报人须承诺所提交的成果内容真实可靠,不存在抄袭、剽窃、造假等行为,对因违反有关规定所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6.如研究成果存在多名作者不在同一单位情况,以第一作者所在单位进行汇总上报。
三、申报方式
申报人填写《全省高校党建研究成果登记表.docx》(点击下载),于2015年12月5日中午12点前发送至院党委邮箱dw77001@163.com即可。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格式均为“姓名+申报党建研究成果”,如:张三申报党建研究成果。
院党委
2015.12.3